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关于南京久腾云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日期:2024-06-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34之一

 

2024年5月20日,本院裁定受理了南京百佳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南京久腾云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久腾云辉)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4年5月23日,本院发布(2024)苏0111破34号公告,定于2024年6月28日15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因案件需要,经管理人申请,本院决定延期召开,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1日9时整,地址为本院第十四法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