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686号
何启兵:
本院受理原告吴虎与被告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瀚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何启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6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吴虎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3元,由原告吴虎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赵宝霞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