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932号
司义飞:
原告吕玲玲与被告司义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司义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给原告吕玲玲借款本金19400元;二、驳回原告吕玲玲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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