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1632号
王婷:
本院受理原告高克念与被告王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80000元及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7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LPR进行计算,暂计至2023年10月16日,利息为2751.11元),共计82751.11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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