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谢建刚诉被告方彬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0111民初1190

方彬彬

本院受理原告谢建刚与被告方彬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人方彬彬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小写:1336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四月八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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