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377号
江苏恒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宇鼎硕建材有限公司、马乐:
本院受理原告鲁家林与被告江苏恒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宇鼎硕建材有限公司、马乐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3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鲁家林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徐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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