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鲁家林诉被告江苏恒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宇鼎硕建材有限公司、马乐劳动争议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民初377

江苏恒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宇鼎硕建材有限公司、马乐:

本院受理原告鲁家林与被告江苏恒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宇鼎硕建材有限公司、马乐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377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鲁家林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〇二二十六

 

 

 

承办法官:徐小虎

联系电话:025-8376856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