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黄金狮诉被告齐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0111民初1399

齐跃

本院受理原告黄金狮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3550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四二十八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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