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姜磊诉被告南京简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4-03-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0111民初1062

南京简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姜磊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的买房返佣金款23000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3、判令本案法律咨询及诉讼指导费用2000元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四二十一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