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718号
耿亮、徐春妃:
本院受理原告赵纪华与被告耿亮、第三人徐春妃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7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赵纪华撤回起诉处理。本案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8025元,退还原告赵纪华4012.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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