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山东东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雍永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5760 

雍永负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5760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二十

 

 

 

承办法官:黎庆东

联系电话:025-8376865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