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20号
2023年6月2日,本院根据吴江市涂泰克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利宝服装(南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利宝服装(南京)有限公司财产已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资产明显小于负债。本院认为,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应当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24日裁定宣告利宝服装(南京)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利宝服装(南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