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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天圣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公告
日期:2023-11-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破11

 

2022623,本院裁定受理南京天圣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天圣公司管理人进行资产调查工作,截至2023年11月17日,天圣公司名下可供分配的财产为股权和应收账款的变价款127402元、银行存款741.91元、美元322元(按当前汇率估算为人民币2423元),合计130566.91元。管理人接收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审核,确认天圣公司债权总额为12285499.01元,天圣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和重整的可能。本院认为,南京天圣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于20231120日裁定宣告南京天圣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十一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