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2489号
沈静明: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强诉被告周莲幸、沈静明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江浦人民法庭第一法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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