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3236号
蔡超:
本院对原告田科磊诉被告蔡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32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田科磊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徐馨
联系电话:025-8376872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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