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被告陈从巧、宿州市鑫辉运输有限公司、驰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3095号

驰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被告陈从巧、宿州市鑫辉运输有限公司、驰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0111民初30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23)苏0111民初3095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六页第六行、第九行、第十行、第十一行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全部补正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公告之日起30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黎庆东

联系电话:025-8376856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