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4929号
宋飞:
本院受理原告余忠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所欠货款本金61000元,利息以61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5日直至实际给付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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