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胡兴权、胡羽舟诉被告周小弟、苏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2864号

周小弟、苏阳:

本院对原告胡兴权、胡羽舟诉被告周小弟、苏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0111民初286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汪会中

联系电话:025-8376879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