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杨勇诉被告张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4353

张俊

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施工款615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61500元为基础,自2019年12月3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请求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三十三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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