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窦文贵诉被告王绍俊、李晨磊、陈蔓莉、李平、余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3-08-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2346

王绍俊

本院受理原告窦文贵诉被告王绍俊、李晨磊、陈蔓莉、李平、余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李晨磊、陈蔓莉、李平对本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一、请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2023)苏0111民初2346号民事判决书,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十八

 

 

 

承办法官:黎庆东

联系电话:025-8376856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