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郑增诉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08-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3657号

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增诉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工资21200元及20个月利息;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黎庆东    

联系电话:025-8376852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