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臧萧翔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日期:2023-08-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执1223号之一

臧萧翔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你未能履行2023)苏宁钟山证第4513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申请,本院依法对你名下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张墩路1号21幢2单元203室的不动产进行了评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向你送达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张墩路1号21幢2单元203室不动产的评估报告。经评估该不动产价值人民币426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评估报告,可以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依法在淘宝司法平台拍卖该不动产

特此公告

   〇二三十七

 

 

 

承办法官:张开河

联系电话:025-837687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