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3836号
朱成云:
本院受理原告杨柳诉被告朱成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3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4倍计算);2.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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