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3268号
卢胜利:
本院受理原告沈华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欠款29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6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2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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