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2676号
秦洋洋:
本院受理原告黄益涛诉被告秦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5000元及违约金(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5日起年利率10.95%计算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2.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承办法官:黎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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