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张九曾诉被告常州注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建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2592

常州注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建兵

本院受理原告张九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50000元,支付原告欠款45804元,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0元,同时以9580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12月25日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三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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