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邹洋诉被告江苏超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德宏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04-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1371

江苏超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德宏

本院原告邹洋与被告江苏超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德宏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0111民初13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四月十四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