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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允龙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03-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5354

许允龙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允龙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53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十四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