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金训华诉被告黄文明、黄道萍、黄爱玲、黄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171

黄文明、黄道萍、黄爱玲、黄安成:

本院受理原告金训华诉被告黄文明、黄道萍、黄爱玲、黄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1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至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三十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