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4823号
江苏骄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朱成祥、颜红兵: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联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骄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朱成祥、颜红兵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已经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定于2022年12月29日9时5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因疫情影响,本案予以延期审理,故再次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2日15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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