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花程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汇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葛华芹劳动争议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4836之二

南京汇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花程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及葛华芹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4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三十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76878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