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5029号
毛圣华:
本院受理王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莉于2022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5029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王莉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王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60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