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蒋丽丹诉被告南京桔住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0111民初5332

南京桔住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蒋丽丹诉被告南京桔住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依法支付欠款120000元,逾期还款的违约金5000元、律师费10000元,总计135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十二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