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4185号
陈世锋:
本院受理原告李祖光诉被告陈世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世锋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祖光借款本金20000元及逾期利息2610元,合计22610元。案件受理费366元,减半收取183元,由被告陈世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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