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2995号
林东:
本院受理原告吴承斌诉被告宗英建、林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依法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浦口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由贵院查清事实后,直接改判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2、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吕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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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