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执异72号
南京科睿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昌源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科捷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尹俊荣、郑基萍: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南京科睿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昌源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11执异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2)苏0111执异72号案件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768695
本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