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吕忠进与被执行人王永山、南京久超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日期:2022-10-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执恢675号

王永山

本院执行的吕忠进你、南京久超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20111675执行裁定书。查,申请执行人吕忠进已于2021年4月26日死亡,其继承人有吕仕清(系吕忠进配偶),吕爱玲(系吕忠进之女),吕皖玲(系吕忠进之女),吕爱伟(系吕忠进之子),吕忠进父母已亡,第一顺序继承人为上述四申请人。本院认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该公民的继承人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申请执行人为吕仕清、吕爱玲、吕皖玲、吕爱伟。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

 

 

 

承办法官:郑红梅   

联系电话:025-8376871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