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派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诚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2-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0111民初426

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南京派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晟亚建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诚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南京派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

〇二二十七

 

 

 

承办法官:汪会中

联系电话:025-8376879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