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675号
平顶山市福帆建材有限公司、石磊峰、江苏秋桐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江苏秋桐建筑有限公司诉被告平顶山市福帆建材有限公司、张盘根、李运强、石磊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张盘根、李运强对(2022)苏0111民初675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及副本。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靳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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