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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博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公告
日期:2022-09-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破3号

 

2022年1月31日,本院根据南京盛世扬子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博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博郡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2年5月27日,管理人已确认债权总额为2504747879.75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212644.80元,尚未实际清偿完毕,另预估发生破产费用350000元。现博郡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总计为2966203元。本院认为博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无和解或重整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南京博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