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3774号
师雅文:
本院受理原告吴凡诉被告师雅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22.5万元,本金利息25万元扣除微信转账己经付2.5万元,剩余22.5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