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3445号
刘星、林鑫:
本院受理原告陆世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连带归还本金借款叁万元和利息(月息为本金1%);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陈礼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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