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1234号
上海莽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立兵诉你公司及被告朱顺林、南京中燃热力有限公司、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12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立兵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91元,由原告张立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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