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瞿慎新诉被告檀荣、南京名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补充证据公告
日期:2022-08-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1934

檀荣

本院受理原告瞿慎新诉被告檀荣、南京名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瞿慎新提交的补充证据材料(工程图纸、银行交易明细、支付宝回单、工程结算清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7686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