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因南京美宁制粉公司无可供清偿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7月26日裁定终结南京美宁制粉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