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712号
丁华荣:
本院受理原告袁宽敏诉被告丁华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8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袁宽敏撤回起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原告袁宽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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