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5048号
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就(2021)苏0111民初5048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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