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600号
孟庆红: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孟庆红、沈立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600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958元,减半收取979元,由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王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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