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920号
马才:
本院受理刘纯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刘纯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920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刘纯国撤诉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刘纯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陈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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