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刘纯国诉被告马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2-06-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920

马才

本院受理刘纯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刘纯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920号民事裁定【本案按原告刘纯国撤诉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刘纯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年六十五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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