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3556号
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南京宇辉微电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桂华、胡南凯,第三人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李桂华、胡南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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