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3901号
益阳市资阳区四季春意苗木种植基地、廖琦华:
本院受理原告董为付诉被告益阳市资阳区四季春意苗木种植基地、廖琦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3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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